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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生资源回收实事工程建设
2000年12月,县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因企业“两项制度”改革而歇业,停止回收工作,全县基层供销社废品回收点的经营业务也随之消失,至此,全县废品回收业务逐步被私营回收企业(个体)所代替,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业务完全进入市场化运行。同时,县供销社受县政府委托,继续加强全县再生资源行业的管理。
2006年7月,区政府下发《关于推进宁波市鄞州区可再生资源回收实事工程建设实施意见》(鄞政发[2006]50号)的文件精神,实施意见对区可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网点建设、组织机构设置、政策措施、实施步骤等提出了具体要求,同时公布区可再生资源回收实事工程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由区委副书记任组长,区府办等18个区级部门为成员单位,确定区供销社为实事工程建设监管单位,实事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供销社,由区供销社副主任史利明兼任办公室主任。
2008年3月,根据郵政办发[2008]60 号《g州区可再生资源回收长效管理机制的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区再生办下发《鄞州区可再生资源回收长效管理机制的实施细则的通知》,全区确定2年内新建、改建、扩建回收示范站19个、社区(新村)回收网点建设达80个,并对有证网点进行“四统一”改造,对无证网点进行全面清理,对流动收购人员一律实行双向挂靠式管理的目标任务。是年5月,由区府办、发改委、工商、公安、财政、城管、供销社、联创办等17个单位组成a州区再生资源回收长效管理机制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供销社。区供销社在调研全区22个镇乡(街道)再生资源回收网点情况的基础上,编制了《鄞州区可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建设和行业管理制度汇编》一书,抓紧贯彻实施,有力地推动了各镇乡再生资源回收长效管理机制建设。至年底,全区完成示范站建设6个,社区(新村)回收网点建设达30个,有证网点规范化建设21个。
从2008年3月开始至2010年12月,经过2年多时间对全区300余家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经营户)开展整治和长效管理机制建设工作,全区已通过验收回收示范站15个,新建社区(新村)回收网点78个,规范有证回收站221个。区域内的再生资源回收行业逐渐从由粗放经营转为长效管理,从杂乱无序变为规范自律,脏、乱、差现象得到明显改变,收赃、销赃等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行业形象有了极大的提升,群众满意度提高。鄞州区所制订《再生资源回收长效管理制度》其中有《g州区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十不”制度》《郵州区再生资源回收从业人员营业守则》《行规行约》《开设再生资源回收店条件》《鄭州区再生资源回收管理暂行办法》等规范性文件10余项,及相关做法在各县(市)、区得到借鉴、推广。是年被评为市再生资源工程建设优秀奖。两年中,区政府安排1070万元专项建设资金,对验收合格的再生资源回收示范站、规范网点、社区新村回收网站补贴。又制定了具体扶持措施,从2010年起,连续3年,对全区已建成的78家社区(新村)回收网点每年补助,还明确区财政自2010年起连续3年安排给区再生办每年10万元经费,专项用于再生资源回收行业日常管理。
2010年3月,区供销社(区工贸办)对区第十六届代表大会康春波人大代表提出的第237号《关于要求对废旧物资收购网点实行规范化严格管理的建议》议案和区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第137号姜山联委会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强化对废旧回收整治的建议提案,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就如何加强我区可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管理和长效管理机制建设提出了实施方案,并向区人大代表康春波和姜山联委会书面和登门同年4月9日,鄧州区2家回收示范站、4家社区(新村)回收示范站和12家原有回收示范站整改规范,通过区供销社、联创办、财政局和城管局等部门组成的验收小组综合验收。至此,全区共建成回收示范站15家、社区(新村)回收示范站79家、规范原有回收示范站208家,基本完成区政府提出的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建设规范任务。是年6月,出台《鄞州区再生资源回收管理暂行办法》,新规要求将再生资源回收网点纳入城镇建设规划,把网点建设作为房地产(新村)建设的必要附属设施,而且所有从事废旧金属回收企业需在取得营业执照后15日内向辖区公安机关备案。并规定从事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须有封闭式经营场地,而且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其中营业房及仓库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还需具备一定的加工整理设备和安装监控摄像头等必要的安全防范设施。回收网点统一管理制度;统一制式;统一规范站名、标识;收购人员统一标识、持证上岗。从事生活性废旧物资回收店,其封闭式经营场地面积需在200平方米以上,其中营业房及仓库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各社区或社区式管理的农民新村原则上应建一个回收点,且必须在规划设计中预先安排。回收网点经营面积原则上不少于40平方米,每个网点的辐射面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回收网点建设要做到布局合理、网络畅通、环境洁净、管理规范、交售便利,在装饰上要突出绿色环保主题,并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在招牌等醒目处应统一标注资源无限循环标志。
同年9月,鄞州区供销合作社和区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宁波市a州区再生资源回收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郵供销综[2010]24号)。确定由区财政局自今连续3年共安排资金200余万元用于对全区78个社区(新村)回收网点的专项补助。同时,制订了《鄞州区再生资源社区(新村)回收网点检查考评表》,考评内容分为5大项、14小项和27个细项,按百分制形式组织区内相关部门现场进行考评,据此确定每家网点的等级和补助金额。9月7日—14日,g州区再生办组织区联创办、财政局、城管局、供销社和行业协会人员分2组对全区78个再生资源社区(新村)回收网点的经营及管理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和考评。经过检查考评,全区78家网点有55家基本达标,其余23家未达标网点下步将实施全面整改。
同年9月20日,鄞州区再生办召开了全区再生资源社区(新村)回收网点建设督查工作会议。会上,各镇乡(街道)交流了各自的社区(新村)回收网点经营管理方面的情况和下步工作打算。会后出台了《宁波市a州区再生资源回收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鄭供综[2010]24 号文件)。10月27日,鄞州区政府批准了区供销社《关于要求拨付再生资源专项补助资金的请示》,同意对区再生资源回收企业补助 699.67万元,其中镇乡(街道)负担449.02万元,区本级250.65万元,补助款项涉及16个镇乡(街道)及70家再生资源回收企业。
同年10月14日,经区政府同意,区财政自2010年起连续3年补助区供销社再生资源回收日常管理经费10万元(至2012年)。10月27日,经区政府研究同意拨付再生资源专项补助资金699.67万元,其中镇乡负担 499.02万元,区财政 250.65万元。是年统计,全区已累计完成再生资源示范站15家、社区(新村)回收网点78家、有证网点规范221家。进一步提高了该行业创建3年来的工作效果。全年协助68家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申请办理退税金额7000万元;举办会员培训班4期,346人接受了业务培训。
2011年8月,为进一步规范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经营行为,提升再生资源回收行业整体形象,提高资源回收利用率,更好地推进循环经济发展,经鄞州区再生资源回收管理领导小组批复同意,区再生办从在鄞州区范围内开展再生资源回收业样板店评选活动,以期通过发挥样板店的示范带头作用,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样板店评选每2年进行1次,每次预计补助资金15万元左右。是年10月,根据g州区政府《关于印发鄞州区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管理办法》(鄭政办发[2010]144号)文件精神,对行政许可项目数量较少、未在行政服务中心设立窗口的单位,作为服务中心的成员单位进入综合窗口,我区供销社所担任的再生资源回收备案工作作为非行政许可类项目进入区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并从10月起,再生资源回收备案工作正式进入区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是年10月27日,经区政府研究同意,补助鄞州区供销社2009年再生资源回收专项补助资金699.67万元(其中镇乡负担449.02万元,区本级250.65万元)。12月,根据鄞州区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公室工作部署,经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申报、区再生资源行业协会联评和推荐、区再生办考察确认,2011年鄞州区再生资源回收业样板店评选工作基本结束,宁波市鄞州姜山明鑫废旧物资回收站(示范站)、宁波市a州洞桥忠芳废品回收站等6家社区(新村)回收网点和宁波市g州红利金属回收有限公司等22家规范网点被评为首批g州区再生资源回收站点样板店。是年底,区政府同意拨付再生资源专项补助资金 1547.97万元,其中镇乡(街道)负担 1183.64万元(年终结算时扣回),区本级负担 364.33万元。
2012年9月,区供销社副主任张忠浩兼任区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公室主任。是年10月15日,邹政办同意拨付再生资源专项补助资金2600万元,其中区本级590.31万元,镇乡负担2009.9万元。是年,全区23个镇乡(街道),经备案登记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457家,实际领取工商执照且参与每年企业年检的是436家,其中个体工商户139家,个人独资企业193家,有限公司104家。尚在正常经营的回收企业335家,从业人员1950余人,挂靠的流动收购人员107人,累计从业人员2057人。年销售总额228034.0万元,经营利润1497.08万元,缴纳税款 9289.856万元。
2013年7月,鄞州区召开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会议由县再生资源行业协会会长张永世主持,区供销社副主任、区再生办主任张忠浩,区再生办副主任马为出席会议,全区35名行业代表、企业骨干、行业协会的各组组长参加了会议。并从7月下旬起协会将集中精力分27组对全区400多家回收网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宣传发动、检查督查,确保安全生产专项行动落到实处。
同年3至9月,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开展高速沿线环境整治的工作意见,区府办专门制订了《鄞州区高速沿线再生资源回收网点专项整治实施方案》(鄧政办发( 2013]78号),区供销社分3个组,深入各镇乡,认真做好高速沿线再生资源回收网点专项整治工作。截至9月底,列入整治的83家回收站点中,其中高速沿线的63家无证回收点全部取缔,20家有证回收站搬迁了16家、整改了4家。是年5月17日,区府办同意追补高建沿线再生资源网点清理补助资金380万元(区政府办公室第198号抄告单)。
2013年,全区23个镇乡(街道),经备案登记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429家,年检期间被注销的企业22家,责令限期整改的企业85家。是年,回收金额达15.33亿元,年利润2293.23万元。再生资源回收行业为我区的废物再生、循环利用、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和避免浪费作出了实实在在的贡献。
2014年7月,为巩固我区高速沿线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成果,区供销社组织有关人员会同区再生资源行业协会,开展了为期1周的高速沿线再生资源回收网点整治工作“回头看”。督查小组在我区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杭、甬金、沈海、绕城、甬台温等高速公路沿线两边开展了巡查,逐个查看了列入整治的83家回收站点的原址,发现去年的专项整治效果依旧十分明显。整治期间被取缔的63家无证网点及搬迁的16家有证回收站,未发现有回迁现象;腾出的场地,有的种植了树木进行了绿化,有的引进了项目开始了建设,有的建成了公园或者停车场;列入整改的4家有证回收站,周边及经营环境都比较好。同时,区供销社对全区备案登记的429家回收企业进行了年度工作检查,征询了属地镇乡(街道)城建、城管部门的意见,对其中的85家存在各类问题的有证有照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实施限期整改。借助本次“回头看”,督查小组也走访了这些企业,目前大部分被责令限期整改的回收企业已完成有效整改,并经现场验收和镇乡(街道)同意已通过年度检查工作,还有17家回收企业因经营场地问题尚在抓紧整改之中。